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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三樁案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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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密運動蓬勃發展起來後,需要強有力的辦案執行官,溫文爾雅的儒生學士是無法擔當的,只有冷酷無情的害人精才能夠擔當重任,所以酷吏開始登上了歷史的舞臺。

告密運動催生了酷吏,酷吏又爲告密運動推波助瀾,演變爲誣告羅織。

北門學士劉禕之曾在賀蘭敏之一章中出現過,當時他是著作郎,與賀蘭敏之十分友好。他的姐姐是後宮尚食局典藥,曾經爲榮國夫人診過病。

他的兄長劉懿之,擔任過給事中之職。他的父親弘文館學士劉子翼是著名的孝子,門風淳厚,後代都以孝友恭肅聞名於鄉黨,

儀鳳年間,劉禕之擔任豫王府司馬,管理豫王府事務,輔導李旦學習。後又拜中書舍人,任相王府司馬,繼續輔導李旦的學業。

李治對他說:“相王李旦是朕的愛子,因爲卿出於忠孝之家,朕想憑藉卿的高尚品德來作爲相王的師範,以收到蓬蒿生於芝麻當中,不扶自直那樣良好的效果。”

劉禕之慷慨受命,盡心竭力輔導李旦。他長期擔任相王府司馬,輔導李旦讀書作文,跟李旦建立了深厚的君臣感情。

到嗣聖元年,時任中書侍郎的劉禕之和中書令裴炎一起參與了廢皇帝李哲的行動,將自己的學生豫王李旦推上了皇帝寶座。

隨後,揚州之亂暴發,內史裴炎勸武後返政給李旦,結果被殺。鳳閣侍郎劉禕之平素和內史裴炎的關係很好,他內心的想法和裴炎是一致的,但他不敢和武後公開頂撞,只能選擇沉默。

揚州之亂平定後,隨着時間的推移,武後並沒有退居幕後,讓皇帝李旦親政的意思。李唐宗室和一些朝臣不甘於受女人的統治,有些怨氣。

武後於垂拱二年正月下詔還政給皇帝李旦,這是她以退爲進的一步好棋!知子莫如母,她早就猜到了結果,所以敢大膽地下了這麼一步棋。

李旦當時居於別殿,不能干預國事,也不能和大臣們見面商討對策,只能靠他自己揣摩。

劉禕之和納言魏玄同都希望李旦能夠順水推舟,答應武後還政的要求,這樣李旦一旦親政,他二人將竭盡全力輔佐李旦,再現貞觀之風。

劉禕之和魏玄同夜晚在月下散步,望着天上的皎月,雙手合什,默默禱告,希望李旦奉表接受武後的還政詔書,勇敢地開始親政!

皇宮裏,李旦也在皎潔的月光下散步,思考還政詔書的問題。他想:阿孃公開下詔還政一定是在試探於他,並非出自誠心,如果自己貿然接受,一定會傷阿孃的心!

再加上自己形同軟禁,與謀臣猛將隔絕了,沒有人可以商量,即使接受了阿孃的請求,自己親政,怎麼施政是個大問題?自己是不是傀儡事小,耽誤國家的治理事大,那樣的話,敬愛的阿耶、阿翁都不會原諒他的!

想到這兒,李旦揮筆起草表章,蓋上玉璽,奉表請讓,請求阿孃繼續執政。

武後接到兒子李旦的請讓表章,十分高興,誇獎了兒子,中午給他加了個雞腿。

然後,武後在朝堂上公示李旦的請讓表章,表示接受皇帝的請求,依舊臨朝稱制。這一次皇帝主動讓權,使武後執政名正言順了,那些宗室、朝臣如果再有怨氣就是無理取鬧,武後可以名正言順地鎮壓制裁了!

劉禕之和魏玄同等朝臣大失所望,嘆息不已,不得不繼續事奉武後。劉禕之是武後親自提拔的官員,按常理應該忠於武後,但他學的儒家封建道德思想告訴他,不能事奉女主,所以他雖然不敢做聲,但內心始終是贊同裴炎的做法的。

心有所想,有時便會自然而然地表露出來,從而造成禍從口出的後果!

垂拱三年初夏某日,中書省官員辦完公下班後到酒樓一起喫工作餐,席間交談融洽,氣氛和諧。

劉禕之將心中積壓已久的真心話說了出來,他說:“太後既然廢了昏君,立了明君,就根本不需要臨朝稱制!不如返政給明君李旦,以安定天下人的心!”

當時告密運動已經風靡朝內外,鳳閣舍人賈大隱記下了劉禕之的話,想通過告密把這位上司扳倒,好取而代之。

賈大隱利用起草詔敕的機會悄悄向武後告密,把劉禕之的話和盤托出。

武後的臉刷地一下子陰沉下來,說:“禕之是朕一手提拔起來的人,是北門學士之一,現在竟然有背叛的心思,他哪裏還會顧念朕對他的恩情呢?看來鐵桿粉絲也不一定鐵桿啊!”

從此武後不再信任鳳閣侍郎劉禕之,對他心存芥蒂。

不久又有人告密,宣稱劉禕之接受歸誠州刺史孫萬榮的金銀賄賂,還與許敬宗的小妾有私情。武後下令將劉禕之打入大牢。

劉禕之在獄中,曾經上疏申訴。李旦從範內侍處聽說恩師下獄的消息,也上表爲他申辯,請求從寬處理。

劉禕之的親友得知皇帝爲他求情,都很高興,探監時表示祝賀,說:“皇帝陛下親自爲你求情,必見原宥,可喜可賀呀!不久便可出獄了。”

劉禕之長嘆一聲道:“哎,我必死無疑了!太後臨朝稱制,獨斷專行,威福全由自己的心意,皇帝上表,只不過白白加速我的災禍罷了。”

武後得知皇帝上表後,特令肅州刺史王本立推審此案。

王本立向劉禕之宣讀武後的手敕,劉禕之說:“不經過鳳閣鸞臺署名,怎麼能稱敕呢?”武後聽說後大怒,以抗拒天子使者罪把劉禕之賜死於家。

劉禕之在衛士的押送下從監獄回到家裏,洗了一個澡,神色自若,對兒子通事舍人劉大名說:“逢人只說三分話,不可全拋一片心吶!去取文房四寶來,起草一封謝表!”

天子殺了你,你還得感謝她,因爲她沒有讓你死在監獄裏,而是讓你死在家裏,所以你要寫一封感謝信,感謝天子的恩典。權力達到極點就是這個效果!

劉大名悲痛欲絕,不能執筆。監刑的人不斷催促劉禕之早赴黃泉,劉禕之自己拿起筆在黃紙上揮筆疾書,一氣呵成,詞理懇切。

然後,劉禕之上吊自盡了。麟臺郎郭翰和太子文學周思鈞都稱讚劉禕之的謝表寫得好,有文採。

武後聽說後,很不高興,左遷郭翰爲巫州司法,周思鈞爲播州司倉。

垂拱四年四月,武後收到來自銅匭的一封告密信,信中說郝處俊的孫子郝象賢謀反。武後很高興,說:“哈哈,沒想到哇,反對過朕的人,報應到了!”

這是怎麼一回事呢?原來,上元二年天皇久病不愈,想令天後攝知國政,卻被中書侍郎郝處俊出面諫止。

當時天後也坐在簾後聽政,雖然她沒有當場象吼褚遂良那樣吼郝處俊,但她對這件事一直是耿耿於懷的。

郝處俊病逝於開曜元年,享年七十五歲,算是壽終正寢了。他和武後之間的恩怨按理應該結束了,但郝處俊的墳墓的風水出了點問題。

一個秀才路過郝處俊的墳墓時,在此歇腳,順便察看了一下這裏的風水,對鄉人說:“這個墳墓風水不好,它恰好壓在龍角上,裏面的棺材日後必定被挖開砍斫啊!”

郝處俊的兒子司諫郎郝北叟聽說後一笑了之,認爲書生之言,小題大做,不必認真,沒有當回事。

郝北叟的兒子叫郝象賢,長得有點象女孩子,英俊但弱不禁風,從小受到父母的寵愛。

和他一起玩的小夥伴們覺得他沒有男孩子的野性,給他取了個綽號叫“寵之”,意思是要寵着他哄着他才能一起玩。

小夥伴們當着郝北叟的面也叫他“寵之”,土話叫成“種子”去了。郝北叟對郝象賢說:“兒啊,你的朋友是損友,給你起的外號真難聽,你去請他們到家裏來喫飯,我來勸勸他們!”

郝象賢把損友們都叫家裏來了,郝北叟拱手說:“朋友們吶,我兒子是有點溫柔,沒有男孩子氣,你們調侃到我這兒就行了,不要傷及他阿翁啊!”

說着,郝北叟竟然哭起來了,小夥伴們覺得玩笑開大了,紛紛告辭離去了。

郝象賢長大以後,長得一表人材,聰明伶俐,擔任太子通事舍人一職,爲太子李成器服務。

郝處俊和郝北叟先後過世了,武後還是耿耿於懷,怒氣難消,現在突然接到密報,說郝象賢謀反,她怎麼能不大喜過望呢?

武後立即命令尚書省都事周興負責審鞫郝象賢案。周興從小明習法律,但他心胸狹隘,擅長整人,是資格很老的酷吏。

周興接案後當然明白武後的意思,將郝象賢逮捕下獄,百般折磨,然後派手下人誣告羅織郝象賢滅族之罪,計劃讓郝家斷子絕孫。

郝象賢的家人向監察御史任玄殖訟冤,任玄殖佩服郝處俊的爲人,對郝家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。

任玄殖上奏稱:“郝象賢只是手無縛雞之力的一介書生,怎麼會謀反呢?經過本官調查,郝象賢並無謀反的實證!”

武後很不高興,罷免了任玄殖的官,其他監察御史都嚇得不敢作聲了。

在押赴刑場的路上,文弱的郝象賢一直不停地大聲喊冤,不乏男兒的血性。到達刑場後,郝象賢明白喊破喉嚨也沒有用時,便破口大罵太後,揭露宮中隱私,又奪過市人柴棍攻擊劊子手,被金吾兵一起格殺。

武後聽完監刑人的繪聲繪色的描述後,怒氣橫生,派人把郝象賢家的祖墳都挖了,郝處俊也被斫棺毀柩。

從此以後,爲了讓犯人閉嘴,不在死前胡言亂語,法官每次行刑殺人前,都要先把木丸塞到犯人的嘴巴裏。

周興因爲能夠深刻領會上意而被提拔爲司刑少卿。司刑少卿周興好不得意,再接再厲,繼續告密。

永昌元年,周興又向聖母神皇告密,說:“鸞臺侍郎魏玄同和裴炎是始終不渝的鐵哥們兒,時人稱他倆爲耐久朋!魏玄同曾經說過:太後老了,臨朝稱制的時間不會長了,儘早還是要返政給嗣君李旦噠!”

聖母神皇很警惕,下令周興推審此案。周興爲什麼要和魏玄同過不去呢?

周興年青時聰明好學,熟悉法律知識,在擔任孟州河陽縣令的時候很有名聲。李治聽說河陽縣令有才,便召見了周興,準備提拔他。

周興在京城裏耐心地等待正式任命的消息,沒想到竟遭到內流宮的反對。

內流宮是指公卿大夫貴族子弟起家的官,外流官是普通百姓起家的官,周興屬於外流官。因爲內流宮的反對,李治沒有堅持提拔周興。

所以提拔周興這件事就告吹了,這是官場上的潛規則,沒有誰去明白地告訴周興這個消息。周興長住京城,盤纏都快花光了。

魏玄同對周興說:“周明府該回縣裏去了,繼續呆在京城沒有用了!”這本來是實話實說,但周興疑心很重,懷疑是魏玄同從中作梗,反對提拔他。

從此以後,周興怨恨魏玄同,一心想報復他,同時向那些瞧不起自己的內流官宣戰。

周興擔任司刑少卿後,努力協助聖母神皇打擊內流官和政敵,利用制獄,將鸞臺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、檢校納言魏玄同逮捕入獄,逼他招供。

監刑御史房濟探監時勸魏玄同反告周興以自保,說:“相公爲什麼不告密呢?可以藉此機會得到聖母神皇的召見,然後當面陳訴,可以雪冤了。”

魏玄同長嘆一口氣,說:“哎,人遲早是要死的,人殺和鬼殺,又有什麼區別呢?君子死也要死得正直,怎麼能做告密的小人呢?”

魏玄同最後跟劉禕之一樣,被賜死於家,時年七十三歲。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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