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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:衣帶漸寬終不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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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:衣帶漸寬終不悔

很久之後,步曼舞想起這一晚。仍覺得有點兒冒險,雖然早已經習慣了男聲,雖然早已經改掉了一些很女性的神情動作,雖然肖步在別人眼中,本來也不是很陽剛的形象可是,怎麼就會在這樣一個夜晚,當真就任性縱懷,一醉方休了呢?

三人都是在餐桌上醒過來的,不知怎麼,居然都醉的忘記了要回房間,就這麼醉在桌上,睡了過去。然後,直接的結果就是金霖着涼了,請了大夫,喝了幾天的湯藥。

而沈知遠也正式把知遠齋的全部工作,和博覽齋的小部分決策工作,全部都交給步曼舞來打理,同時在鄰近的鎮上連開了幾家知遠齋的分號。沈知遠有良心,雖然有了知遠齋,也不肯放棄博覽齋,所以。在水博覽的默許下,漸漸把博覽齋做成專門做高雅的的書、畫,中堂之類,總之一切門面上的東西的銷售,而知遠齋則是面向大衆,自擬稿、成書、上市流水做業,大俗、大雅面面俱到、成了街頭巷尾,人人耳熟能詳的品牌形象。

用步曼舞的話來說,既然博覽齋是老字號,那就索性往高檔、專業方面兒做,做成面子工程。而知遠齋呢,既然借了奇遊記的名頭,一炮而紅,那就怎麼賺錢怎麼來,這就叫做喫飯工程。反正天下皆知,這兩家的老闆是一家,富甲天下之後,人人只知沈老闆,誰還會記得當年博覽齋是怎麼來的?咳咳,就算記得,又有誰敢說出來?

沈知遠深以爲然。

其實從很久很久之前,沈知遠就總是對步曼舞生意上的見解深以爲然。做了半輩子生意,積累下一肚子的生意經,好像都不如這嫩生生的小書生一句話於是在結拜之後,索性把當家作主的事兒全給了他,自己只管馬不停蹄的開分號,心甘情願的給她跑腿。

有時步曼舞想起這些。也會啞然失笑,倒不是說自己真有多高明,其實沈知遠,歸根到底,仍舊是個文人,在他心中,名,是大於利的,而金霖,更是對名對利都甚淡泊。兩人都不同於步曼舞,對市場有超靈的嗅覺所以有些事情,不是想不到,只不過是從來不曾往那個方向去想。

既成兄弟,沈知遠竟如此坦誠,如此慷慨,幾乎把所有身家,交到了步曼舞手上,於是步曼舞也投桃報李,一心一意的幫他經營,好像回到了叱吒風雲的職場中。

金霖對生意完全不擅長,本來頗可以偷閒的。只可惜碰到了一個太過於知人善任的二當家。知遠齋名聲在外。自然會有文人上門自薦,於是,金霖便被步曼舞抓來,做一些新稿的審覈把關之類的工作。幸好這種工作對於他來說,駕輕就熟,所以也並不會太辛苦。

日子過的飛快,這般的忙碌中,充滿着熱情和快樂,讓步曼舞幾乎淡忘了一切遙遠的人,遙遠的事

沈知遠又是幾天不見人影了,在他不在的日子裏,步曼舞每天起牀,都會習慣的先去看看金霖。好像他真的是被大哥二哥呵護的小弟,大哥不在,二哥只好盡其責。當然,沈知遠在的時候,她就一定會藉機偷一會兒懶,把所有事,讓沈知遠去做,真有一個哥哥,也不過如此吧。

金霖正在窗下,不知在寫着什麼,聞聲抬頭,便是一笑。

這些日子,金霖足足瘦了一圈,可是神情間,仍是一貫的清雅溫柔。金霖屬於對銀子幾乎沒有**的人,卻一直很乖巧的任憑奴役,毫無怨尤步曼舞有點兒不好意思。走進去,笑道:“怎麼不多休息一會兒?”

金霖微笑道:“已經睡的夠了,看你們這麼辛苦,總不好一直躺着。”

步曼舞半開玩笑的道:“我辛苦是自找的,你呢,是被迫的!”金霖微微一笑,步曼舞舒展一下身軀,坐下來,習慣的喝掉手邊的茶,不冷不熱,剛剛好,於是她滿意的彎彎脣角。

金霖沒有早起喝茶的習慣,可是步曼舞有,卻從來懶的動。所以這一大早,究竟是來看金霖,順便喝早茶,還是喝早茶,順便看金霖,頗爲值得推敲。

金霖正低頭寫着什麼,步曼舞於是無可不可的湊過來看了一眼,一看之下,便是微訝。他手裏,居然是前些日子自己一時心情。印出的情歌冊,他選了其中一首,是胡彥斌的《紅顏》,手錄下來,在邊角略加勾勒,配合着那詞兒,畫出幾株小花,兩杯殘酒,一看之下,頓時清雅許多。

步曼舞不由讚了兩聲,金霖便微笑道:“你這歌冊。有詞無譜,要怎麼賣呢?”

“正是賣不出呢!”步曼舞毫不慚愧的眨一下眼睛,“我不識譜的”

金霖愣了一下,說:“哦那你先唱出這首來,我幫你填進去。”

我認識的人,爲什麼都這麼有才哇!不利用一下,簡直是暴殮天珍哦!步曼舞眼前一亮,心裏已經有一個想法噴薄欲出,於是笑道:“那就多謝了。”一口氣唱了三次,催着金霖在紙上錄好,便興沖沖的揣着出了門。

本地最有名的青樓,名叫紅香樓,紅香樓最有名的歌ji,名叫紅繡,據說,想見她的人,提前三天就要拿着銀子來排隊,還不一定能見到佳人一面。

當然,這只是傳說。步曼舞打聽清楚之後,懷揣着銀子,只花了二十兩,就順利的見到了紅繡。

一大早,青樓很空,紅繡也正巧很閒。寒喧數句,步曼舞把手中這首歌兒送上,請紅繡試唱。紅繡倒是驚訝,她雖然以歌出名,但那不過是個噱頭,倒是頭一次碰到,上青樓專爲聽歌兒的人。

可是青樓嘛,花了錢的就是大爺,大爺要喝酒,要聽曲,還是做點兒別的什麼,還不是一句話?於是媚笑一聲,接過紙來,細細看了一遍。隨手在琴上撥弄,瀝瀝的唱道:“劍煮酒無味,飲一杯爲誰,你爲我送別,你爲我送別”

步曼舞有點兒皺眉,一直都很喜歡胡彥斌,不然也不可能把他的歌詞兒背這麼熟,聽這女人唱的,軟dfa成這樣,而且還荒腔走板,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嘛!

給明察秋毫的某咿的加

偶果然是一有存稿就要得瑟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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