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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點小說 -> 都市小說 -> 60年代:開局荒年,我帶着全村喫肉

第649章:感恩戴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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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喫,有福哥,這也太好喫了吧。”

豬頭肉滷煮後,就像來了華麗的變身,色澤紅潤透亮,肉質軟爛鹹香,一口下去就能徵服所有人的味蕾。

這還是原汁原味,要是搭配上蒜泥,香醋,醬油,辣椒油等調味料,真不知道能把人饞成啥樣。

純屬就是降維打擊。

李有福勾起嘴角,“好喫就多喫點。”

“狼叔,你也快嚐嚐我做菜的手藝。”

“好!”

狼叔往嘴裏夾了一筷子豬頭肉,緊接着,眼睛立馬就亮了,“好喫!”

“有福,你這手藝比國營飯店做菜都好喫。”

比國營飯店做菜好喫。

這是普通人的最高讚譽。

國營飯店的地位顯而易見,許多人就以在國營飯店喫頓飯爲榮。

李有福咧嘴一笑,“狼叔,你誇得我都不好意思了,我這點手藝哪能跟國營飯店大廚相比。”

“來來來,咱們也走一個。”

“乾杯!”

嘶!

“這酒夠烈的!”

一口酒下去,李有福差點噴出來,感覺喝的不是酒而是火,整個胃像是有火燃燒起來。

噗!

看着李有福狼狽模樣,狼叔忍不住樂呵,“有福,這虎骨酒用的是最純正的包穀酒泡製,度數大着呢,要慢慢品。”

“而且一次不宜喝的太多,最多喝個2兩,不然身體會受不了。”

其實2兩都說多了。

普通白酒別說喝2兩,一次性喝兩斤,頂多胃裏翻江倒海,第二天醒來頭疼欲裂,再多的副作用就沒有了。

虎骨酒不同,裏面除了虎骨,還有各種藥材,說虎骨酒是大補之物也沒錯,

關鍵這玩意,除了祛風除溼,強筋健骨,通絡止痛,還能提升男人某些方面能力。

這你敢多喝?

也不怕喝死了。

李有福明顯感覺到小腹裏有團火焰,順着四肢百骸,全身暖暖的,像是有使不完的勁。

虎骨酒都這麼厲害了,那虎鞭酒?

好東西!

酒裏面全是真材實料。

李有福對接下來,狼叔幫忙泡製虎骨酒,虎鞭酒,真是越來越期待了。

“狼叔,我聽你的,喝完這點就不碰了。”

“這就對了。”

狼叔笑着道:“虎骨酒每天小酌一口,保你活到99。”

“哈哈……”

李有福哈哈一笑,“那我可得抓緊弄到原材料,不然的話可不夠我喝到99。”

“沒問題,這事包在我身上。”

狼叔拍着胸口應下,這股豪爽勁纔是狼叔本來性格,平時的高冷只是給外人看的僞裝罷了。

“謝謝狼叔。”

“這杯我敬你。”

狼叔微微頷首,“這回可得慢點喝。”

“嗯!”

李有福這回品的很慢,虎骨酒進入口腔,既有白酒的辛辣,還有藥材入口時的苦澀,當兩種口感混合在一塊,那種層次豐富遞進,是其他白酒所不能比擬。

所形成的一種特殊口感,回味悠長且不口乾。

李有福呼出一口氣,“真是好酒!”

“舒坦!”

“可惜就是不能多喝。”

狼叔笑了笑,“我那還有一罈5斤裝的虎骨酒,一會走的時候,你帶回去。”

“這!太貴重了,狼叔你還是自己留着喝吧!”

李有福瞬間心動了,不過嘴上還是委婉拒絕。

“我就是偶爾嘬兩口,一個人又能喝多少。”

“讓你拿着就拿着,就這麼說定了。”

狼叔擺了擺手,沒給李有福繼續說下去的機會。

“那好吧!謝謝狼叔。”

李有福想了想,“狼叔,等我的虎骨酒泡製好了,我送你酒,到時候可別拒絕。”

虎骨酒,虎鞭酒,都屬於藥酒,泡製好後,還要經過時間沉澱,起碼5年以上的沉澱,才能發揮出藥酒最大功效。

看似一換一。

實則這筆買賣不僅不虧,反而是李有福賺到了。

“行!”

狼叔咧嘴一笑,其實他心裏並沒有當真,主要是,東北虎哪有那麼好獵殺的。

“對了有福,狼娃到時候也要跟我一塊去。”

李有福知道他說的是狩獵行動,他看了狼娃一眼,“狼叔,這都不用你說,狼娃肯定要跟着你,這麼好的獵戶,我可不會錯過。”

有免費勞動力,李有福傻了纔會推出去。

接下來,兩人又聊了一些具體行動,800頭野豬,光是尋找野豬蹤跡就是一個技術活,狼叔根據多年經驗,將野豬大致圈定在一個範圍。

總比在一萬平方公裏土地上,大海撈針要強。

野豬嶺。

李有福第二次聽見這個名字,第一次是莊美娟給他的地圖上面。

野豬嶺是一個地名,其複雜的環境,特別適合野豬生長。

這麼看的話,夏婉所說的地下洞穴,也就是小鬼子隱藏黃金,古董的地方,很可能就在野豬嶺裏面。

“狼叔,時間不早了,那今天就說到這。”

“這兩天,我先上野豬嶺轉轉,把生活物資想辦法拿一部分上去。”

“要是6天後,我還沒從山上下來,你就帶着民兵同志上山,不用等我。”

“這!”

聽見這話,狼叔酒都清醒了,“有福,我看咱們還是一塊上山,這樣安全些。”

“狼叔,你還擔心我受傷不成?”

李有福笑了笑,“別的不敢說,安全這塊我還是能夠保證的,主要是這次去這麼多人,究竟是每天回來,還是住在林子裏,我得做兩手準備。”

“順便再探查一下地形,就跟打仗似的,知己知彼,才能百戰百勝。”

想想也是,李有福連狼王都能馴服,對別人來說是危險,對李有福來說,或許還真不算什麼。

但一想到,李有福這麼做,完全是拿自己安全冒險,狼叔覺得是不是自己強一點,就不會拖李有福後腿了。

“有福,都怪狼叔不好。”

“我要是本事再高點,就不會看着你去冒險了。”

這什麼跟什麼?

李有福心裏樂的不行,他這麼說,明明就是爲了支開狼叔,給自己爭取時間,去尋找黃金,古董的下落。

狼叔看自己眼神,帶着感恩戴德是什麼鬼?

不會狼叔又誤會了什麼吧?

不管了,總之不算壞事。

這麼一說,別人都知道李有福上山,是爲了狩獵行動盡心盡力,至少爭取了5天時間。

剩下的就是找夏婉確定一件事,如果夏婉真是重生,那她一定知道具體位置。

或許剛發現的時候會嚴格保密。

之後呢?

“狼叔,你千萬別這麼說,你纔是主心骨,還要靠你的經驗,才能尋到野豬的蹤跡。”

“時間不早了,我先回去了。”

“咱們六天後見。”

“好,六天後見。”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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