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一張單曲
埃布爾精神恍惚地走出酒吧大門.
但當有認識他的人, 問起“怎麼樣?有沒有遇到什麼好藝人”時, 他立刻振奮起精神地回答:“沒有!今晚舞臺上那支叫行星的樂隊非常糟糕。正常人是不會想和他們籤合同的。我懷疑,他們就像是另一個死亡戰車, 一樣的毫無自覺和紀律性,在舞臺上喝酒、抽菸、喫東西, 言語粗野,行爲下流, 誰要是簽了他們,那可是純粹自找麻煩。”
說完這些話後,他就匆匆離開。
但下一刻, 他卻用最快的速度打通了行星樂隊臨時經紀人戴維斯的電話, 一上來沒有一句廢話地直接開門見山:“我是mixer唱片公司a&r部門的埃布爾,我要給行星一份唱片合約。”
瞧吧!
埃布爾是個很有趣的傢伙。
暫且忽略他近年來的落魄, 曾經的他也是一名業內傳奇人物, 履歷絕對稱得上精彩。名校畢業的高材生,今年即將邁入三十歲,從業七年。
在前四年的職業生涯中, 他眼光精準,下手狠準, 曾簽下過大批紅極一時的藝人, 爲唱片公司賺來大筆英鎊, 深受唱片公司老闆的信任。
但遺憾的是,四年之後,他漸漸力不從心, 很少能再簽到優秀的藝人了。
業內也有一些傳言,認爲‘埃布爾的品味陳舊,已經落伍於時代,不適合再繼續混這行了’。
爲了要證明自己。
他隨後費盡心思地簽下了死亡戰車樂隊,想打一個漂亮的翻身仗。
可惜,時來運去不由人……
死亡戰車真成死亡的戰車了。
事業低谷,公司明年還有了裁員傳聞,簡直衰到極點!
很多人面對這種情況,可能都會戰戰兢兢地不敢在多做什麼,先想辦法保住手頭的這份工作。
可埃布爾不甘心。
他風光過,榮耀過,所以格外忍受不了落魄,寧可放手一搏,也不願就此黯然收場。而現在,行星樂隊成了他的一個希望。
此時,和戴維斯通過電話後,已經凌晨三點。
他沒有回家,而是開車到公司老闆的家門口,按響了門鈴。
“最後一次!”
埃布爾無所畏懼、斬釘截鐵地對睡眼惺忪,還穿着睡衣的老闆說:“給我公司最好的簽約條件,我還你一個年度大熱組合!假如不成功,這回不用別人趕,我自己走。”
也許是看在他以往對公司的貢獻上,也許是出於對他曾經才華的信任,也許是他近乎決絕的話語還是打動了老闆,決定給一次機會。
總之,他成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。
第二天,埃布爾順利和行星樂隊正式簽下了唱片合同。
整個過程進展之迅速讓人應接不暇。
好比二戰時德軍偷襲波蘭,閃電戰再現!
後來,很多人認爲是埃布爾慧眼識人,從酒吧中挖掘出了行星樂隊。
但事情的真相應該是,蘭斯選擇了埃布爾。
因爲……
蘭斯:“我們對於別的人,別的唱片公司來說,是可以隨時捨棄的一筆交易,但對於快一無所有的埃布爾來說,我們是他的唯一和永遠也沒辦法放棄的最後籌碼……更何況,他給出的條件確實是最好的。”
於是,雙方一拍即合,其樂融融。
也許還不能說其樂融融,因爲這僅僅是一個合作的開端,後頭還有很多需要磨合的問題和矛盾急待處理。
儘管埃布爾非常看重行星樂隊。
可他依然對樂隊的四名成員存在着諸多不滿,比如:“你們到底是怎麼定義自己形象的?”
詹姆斯、鮑德溫和西奧都被這個問題給問愣了。
他們本以爲會問些音樂方面的事,可沒想到居然要問形象?一時間無比茫然。
只有蘭斯自信地伸出三根手指,回答了他:“美男子、天才、吉他手。”
詹姆斯望着他的綠眼睛裏立刻又一次盈滿了崇拜的光芒。
埃布爾無言許久。
最終什麼也沒說。
但他並沒有放棄這件事。
因爲,除了音樂外,樂隊的形象問題是至關重要的。
每一個樂隊想要邁向成功,都必須具備一種有辨識力的風格,屬於整個團體的統一風格。
可行星樂隊成員此時的風格非常混亂。
蘭斯的風格相對比較英倫。
他擁有各式各樣的襯衫、西裝和大衣,屬於樂隊中唯一形象管理最合格的人。
但其他人……
鼓手鮑德溫永遠穿大一號彷彿麻袋一樣的衣服,再加上邋遢的長髮和鬍子讓人抓狂;
貝斯手西奧是個殺馬特,一天到晚沉迷裝酷,在大家沒太注意的時候,已經搞出了刺蝟一樣的髮型,換上了一身破洞裝,還掛着叮叮噹噹的金屬項鍊,整個人看着就像是街頭小混混;
至於主唱詹姆斯。
他根本沒風格和審美,一般是身邊有什麼就穿什麼。在舞臺上還好,有燈光和音樂幫忙加特效;在舞臺下,時常灰頭土臉,完全就是鄰居家傻兒子。
最後,埃布爾乾脆不再去詢問他們的意見了,直接找來專門的形象設計師,想重新爲四個人設計形象。
但在這一點兒,連不計較形象問題的詹姆斯都提出了異議。
因爲埃布爾讓形象設計師給四個人統一着裝,統一發型,模仿當年的披頭士。
“聽着,埃布爾。”詹姆斯第一個站出來反對。
並不想冒犯這位剛開始合作的人,他儘可能讓自己好聲好氣地表明觀點:“我愛披頭士,非常的愛!可以這麼說,假如披頭士的約翰列儂能站到我面前,端茶倒水下跪求籤名,我他媽什麼都願意爲他幹。但你要把我變成他,那我可就不樂意了!這個道理很簡單,他是披頭士,而我是行星,我們本質是不一樣的,誰也沒辦法成爲誰,懂嗎?”
埃布爾喫了一驚。
可能是之前那首《爛草莓》被唱得過於甜美,以至於帶給了他一定程度上的誤解。讓他錯以爲,這個被隊友們親暱喊吉米的男孩子是一個可愛的金髮甜心。
可顯然,他搞錯了。
詹姆斯那無比清醒的頭腦和傻白甜的外表是成反比的,他骨子裏隱藏的叛逆和驕傲,並不比蘭斯少多少,只是一向更擅長壓抑下去而已。
埃布爾頓時無限驚奇地注視着他。
可奇怪的是,他心中沒有一丁點兒被忤逆的怒意,反而有一種從沙礫堆中發現一顆鑽石後的激動和隱隱興奮感。
可能是因爲……
他清楚地知道:比起一個天真誘人、只能吸引到短暫目光的花瓶,人們勢必會更愛一個美麗又自由不羈的靈魂。
最終,他做出了讓步,不再要求樂隊統一服裝和髮型,只要求所有人必須在形象設計師的專業建議下,對自身的髮型和着裝進行必要的改進。
但他還有兩點不能讓步的強硬要求:
鮑德溫的長髮可以不剪,但要改爲紮起來,可鬍子必須剃掉;西奧必須改換風格,行星樂隊不是玩重金屬搖滾的,他目前的風格和樂隊整體風格嚴重不符。
西奧隨遇而安地點了點頭。
他現在年輕又不醜,什麼風格都能輕鬆hold住,打扮成之前那樣,僅僅是因爲夠酷、好玩,既然不行,換一種新風格也無所謂。
至於鮑德溫。
他對這次的簽約機會最爲珍惜,脾氣又溫和,所以,很容易就妥協地答應把鬍子剃掉了。
相識快一年多!
詹姆斯終於見到了鮑德溫隱藏在鬍鬚下的本來面目。
出乎意料的……很英俊!
那是一個很愛臉紅的靦腆男人。
而且,在沒有了鬍鬚的遮擋後,鮑德溫的臉紅次數可能都快破世界紀錄了。
他異常窘迫和不自然地摸着下巴:“有點兒古怪,是吧?”
“不不不!”大家紛紛搖頭。
連西奧都真心實意地說了一句:“鮑德溫,我相信你二十五歲了。”
鮑德溫立刻又臉紅了。
他糾正一句:“咳,我今年二十六了。”
總之,等所有人做完髮型,換了身新衣服,再重新站在一起後……
埃布爾驚喜壞了,心想:“見鬼!我他媽居然簽下了一個顏值這麼高的團?”
於是,他立刻決定一定要把這點兒利用起來,找攝影師,大海報、封面趕緊兒地拍起來!
說實在的!
埃布爾這傻逼神經兮兮折騰的這些玩意兒,幾乎快把詹姆斯他們煩死了。比起搞這些雜七雜八的東西,進錄音室做音樂纔是他們最想做的事。
於是,他們開始反覆要求“先幹正事”。
在幾天後,終於成功走進了錄音室。
錄的第一首歌是《爛草莓》。
又是埃布爾的餿主意。
他建議樂隊先發行一張單曲,曲目就選《爛草莓》。
大家都不想同意。
因爲比起《爛草莓》,他們更喜歡《和他分手》和《非洲野牛》。前者涉及到很多演奏技巧,能突顯樂隊成員的技術性;後者整首歌氣勢如虹,給人不明覺厲的酷炫感覺。
而《爛草莓》就有點兒沒意思了。
蘭斯寫它一方面是爲發泄怨氣,另一方面是哄着自家主唱玩的。
所以,這首歌不管是從藝術性,還是技術性上來講,都是最差的。
那就是一首很口水的流行歌,一點兒也不酷,更展現不出什麼感情和思想,除了朗朗上口外,沒別的好處。
可埃布爾卻很喜歡這首歌,這種喜歡到底具體來源於什麼就不知道了。
他堅持要用這首歌,認爲這首歌適合參加什麼熱門金曲排行榜,並預言說:“它一定會爬升到排行榜的前二十!”
這個時代的排行榜含金量還很大,加上傳播渠道有限。
新人的歌曲如果能進入前二十已經是一個了不起的成績了。
畢竟還是這行業新人的大家只好半信半疑地同意了。
這是樂隊的第一次正式錄音。
埃布爾請來了一個據說是知名製作人的傢伙掌控全局。
樂隊成員們只需要聽製作人的指揮,讓演奏就演奏,讓唱歌就唱歌,一遍一遍又一遍。
一開始大家都很認真。
可越到後面就越枯燥,也就越沒辦法集中精力。
大約三天後,在詹姆斯最厭倦,甚至忍不住邊唱開始邊走神的時候……
那位製作人卻突然說:“好,結束了。”
“什麼?”詹姆斯頓時心虛起來。
他擔心之前走神影響歌曲中人聲的效果,立刻憂心忡忡地過去問:“要不要我再唱一遍?抱歉,剛纔有一句發揮得不好,唱得可能像屎一樣。”
那位製作人安慰他:“別擔心,我是專門負責給屎拋光的。”
作者有話要說: 上午要出門,所以先發出來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