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簡小姐,老爺有請。”
老俞終於在僻靜的角落裏找到了陷入沉思的人。
簡茉的胸口堵得慌,“麻煩跟向老說一聲,我不太舒服,想先回去了,其實我並不喜歡太吵鬧的環境。”
老俞有些爲難,“簡小姐,你還是過去一下吧,畢竟今天是老爺的生日,來都來了,何必這麼急着離開。”
是啊。
來都來了……
“麻煩帶路吧。”
休息室裏,向錦華端坐在沙發上,看起來容光煥發。
雖不情願,簡茉還是禮貌地打招呼。
“向老。”
向錦華抬了抬眼皮。
“請坐。”
簡茉在他對面的椅子上坐下。
老俞將門關上出去了。
簡茉不想說廢話。
“向老找我有事?”
向錦華的笑容倒沒什麼惡意。
“沒想到你真的會來。”
簡茉似笑非笑,“向老希望我來,我肯定要來,正好也來沾沾向老的喜氣。”
向錦華:“你應該知道我爲什麼讓你來。”
“當然知道,不過,其實向老多此一舉了。”
“哦?”
“我上次已經跟向老說得很清楚,我跟向總之間,不會有什麼。”
“但事實上,已經有什麼了。”
簡茉驀然一怔,但很快恢復了平靜。
“我不懂向老的意思。”
向錦華也沒有兜圈子。
“看得出來,你其實也喜歡阿珩,不是嗎?”
簡茉將懸着的心慢慢放了回去。
還好。
還以爲說的是肚子裏的孩子。
事已至此,她也沒什麼好隱瞞的。
“是,我是喜歡他。”
向錦華愣了一下。
他沒想到簡茉就這麼承認了。
“我記得,我們上一次見面的時候,我問過你,你對我的回答是,你對阿珩沒什麼。”
“那時候確實是沒什麼,我是後來才發現,自己對他心動了。”
簡茉瞥見向錦華皺了一下眉,又刻意的加上了後面的話。
“畢竟是向老親自教養出來的兒子,本身又是那麼的出色,是所有女人夢寐以求的擇偶標準,我要是真的一點都不心動,那向老會覺得我不識好歹的。”
老俞轉了轉身。
背過去偷偷笑了一下。
沒想到這位簡小姐也會有嘴甜的時候。
向錦華眉眼舒展,忍住了笑意。
“每次見面,你都能刷新我對你的印象。”
簡茉:“只要不是太壞的印象就好。”
但很快,向錦華的嘴角微微向下抿了起來,抿成了一條冷硬的弧度,聲音也沉了幾分。
“甘心嗎?”
陽光從窗戶斜斜地漫進來,正好就打在了那張光潔無暇的側臉上,她就如同畫兒中的人一樣,平靜,淡然,好像與世無爭的樣子。
甘心嗎......
當然不。
“如果是向老,很喜歡一個人,卻無法在一起,你會甘心嗎?”
向錦華微微怔了一下。
“我不會。”
“我也不會。”簡茉抬了抬手,將調皮的一縷碎髮撥到了耳後,“但我認。”
“認?”
“是,認命。”她的那一聲淡笑,帶着三分無奈,七分釋然,“或許這就是我的命,最後只能跟現實妥協,但有一樣......”
“我不是屈服於向家或者安家的權勢,我是屈服於我的感情。”
“如果我執着於這場愛情,那勢必會給我愛的人帶來困擾和麻煩,甚至不可想象的後果。”
“那我不如讓他過得自在些,只要他好,那就一切都好。”
向錦華看着這個氣場強大又從容不迫的女孩兒,很久沒有說話。
那種從骨子裏就長出來的氣勢和從容,根本是裝不出來的。
到底是怎樣的父親,才能孕育出這麼優秀的女兒。2
一直很遺憾沒有個女兒的向錦華,此刻倒有些羨慕了。
“老俞,東西拿來。”
老俞過來時,手裏多了一張卡。
簡茉撇了一眼,有些想笑。
沒想到,這種“好事”也能落到她的頭上。
“簡小姐,這是老爺的一片心意,也算是老爺對你的歉意,其實我們老爺也很遺憾你不能成爲他的兒媳婦。”
簡茉抬頭笑着問老俞。
“這裏面有多少錢?”
老俞:“兩千萬。”
簡茉對着向錦華淡淡地笑了笑。
“向老,這錢是不是就歸我了?”
向錦華單手做了個請的動作,“當然。”
“好。”簡茉起身,雙手接下了卡,“既然歸我了,那這卡裏的錢,我就可以隨意支配了。”
隨後,她將卡放在了向錦華的跟前。
“我們江陽有所社會福利院,裏面住了很多身體有缺陷的孩子,那就煩請向老幫我把這筆錢,捐給福利院,這樣那些孩子的生活,也能過得好點。”
向錦華沉默了許久沒說話。
“你確定?兩千萬已經不算小數目了。”
簡茉的脣角勾起一個似有似無的弧度。
“正因爲不是小數目我才捐,要是太少了,我也不好意思拿出手啊。”
向錦華張了張嘴,想說的話被直接打斷了。
“向老,你讓我今天來的目的都已經達到了,我應該可以走了吧。”
向錦華:“你要回去?”
“是的,我畢竟有孕在身,這裏太吵了,我還是喜歡安靜一點。”
向錦華掃了一眼她的肚子。
“既然來了就再多待會兒吧,也不差這一時半會兒。”
老俞親自替簡茉打開了門。
簡茉報以溫柔的一笑,“謝謝俞叔。”
老俞回來時,心裏有些不舒服。1
向錦華也是微微一嘆,“她應該不是爲了錢才靠近阿珩的。”
老俞:“是啊,簡小姐好像不是貪財的人。”
向錦華:“這纔是最麻煩的。”
老俞愣了一下。
“老爺這是什麼意思?”
“如果她喜歡的是錢,那是最好打發的,偏偏她是動的真情,又偏偏阿珩對她也是情根深種,這樣下去,怕是會出事。”
老俞:“剛剛簡小姐已經說得很清楚了,應該不會出什麼事吧。”
向錦華的目光落在桌子上的那張卡上,思緒萬千。
“把這筆錢,捐給江陽的社會福利院吧,以她的......名義。”